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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□本報記者孟偉陽文/圖
  2014年,“33%”這個數字幾乎成了上海法院系統人盡皆知的關鍵詞。
  根據上海司法改革方案以及法官職業特點和上海實際,上海法院確立了法官、審判輔助人員、司法行政人員33%、52%、15%的員額比例,並設計了崗額適配的實現途徑。
  《法制日報》記者瞭解到,“33%”不是一個恆定比例。按照改革方案,法官員額應當根據三級法院的審級職能,以及不同區域法院的案件變化情況,進行適當的調整。為逐步推行分類管理,上海設置了3年到5年的過渡期。
  “上海法院司法改革的總體目標是,緊緊圍繞加快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,著力解決影響司法公正、制約司法能力的深層次問題,努力實現審判體制和審判能力的現代化,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、健全司法權力運行機制,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。”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崔亞東說。
  近一成一線法官將不再做法官
  據介紹,對法院人員實施分類管理,目的是將法官從非審判事務中有效剝離出來,全身心地投入到執法辦案中。
  於是,一部分法官面臨轉崗,而年輕人的晉升年限也將隨之延長。怎樣安排好這些人員,是一定時期內完成分類管理工作的重點。
  崔亞東認為,這是改革深水區的一個方面,上海法院對法官能力水平進行考察考核,符合條件的進入33%的員額,不符合的可以轉為司法輔助人員或行政崗位。今後法官按照其資歷、年限和能力,走法官等級晉升道路。
  上海高院一位具有法官資格的行政人員告訴記者,現在上海的法官大概占法院工作人員的51%左右,一線辦案的法官大概有40%。如果執行33%的員額制比例,有將近10%的一線法官“縮水”。上海法院會先征求法官的意見,比如有些年紀大的人可能不想繼續做法官,還有一些年輕的法官會成為法官助理。法官人員減少以後,為解決“案多人少”的問題,由法官助理來為法官減負。
  “以前,大學生進入法院後開始做書記員,兩年之後就當法官了;現在,時間延長了,做了一兩年書記員以後,要先成為法官助理,跟著法官做輔助性工作。”該行政人員表示。
  2014年9月5日,上海首次任命了231名法官助理作為審判輔助人員。與此同時,針對法官考察考核的前置性工作也已經開始。12月13日,上海成立法官檢察官遴選(懲戒)委員會。
  上海市司法改革試點推進小組辦公室主任王教生表示,法官、檢察官遴選(懲戒)委員會的職能為:遴選法官、檢察官;對高級別的法官、檢察官擇優選升;對法官、檢察官嚴重違紀行為提出懲戒意見,並可以在一定範圍內對違紀法官、檢察官予以公開譴責。
  主審法官責任制提升辦案效率
  隨著改革的推進,法官隊伍將更加職業化、專業化,與之相匹配的司法責任制也越來越受到關註。
  “司法改革最關鍵的就是10個字——審理者裁判,裁判者負責。這10個字改變著組織結構、晉升方式、運行機制。”上海市知識產權法院法官何淵認為,這也從根本上改變著整個法院運轉模式。
  一個月前,何淵還是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庭有著14年法官生涯的主審法官。對於自己在二中院的審判經歷,何淵表示,以前案子基本上要到庭里過一下簽發,向上彙報還要寫材料,一來一回,犧牲了效率。二中院試行合議庭成員共同負責的主審法官責任制以後,如果合議庭意見一致,合議庭決定。如果意見有分歧,可以申請主審法官聯席會議討論,最終仍是合議庭拿主意。此後,97%的案件都是合議庭直接處理,效率提高不少。
  記者瞭解到,上海法院在完善司法責任制方面,包括了完善主審法官責任制、審判委員會改革制度,探索建立了權力清單制度以及終身負責制、錯案追究制等。
  上海試點改革方案提出,在現有法官中選擇優秀、資深者擔任主審法官,著力改變目前層層請示、層層審批的行政化辦案模式,保障主審法官依法獨立辦案。在占案件總數85%的獨任審判案件中,主審法官帶領法官助理、書記員組成辦案小組,主審法官全程全權負責;在合議庭審理案件中,主審法官主持案件審理工作。各級法院院庭長、審委會委員都應當擔任主審法官參加合議庭審理案件。
  華東政法大學教授鄒榮表示,主審法官經驗豐富,直接接觸案件,對案情的理解也最為深刻。可以改變院、庭長簽批案件、審委會過度介入案件的現象,防止“審的人不判、判的人不審”。
  上半年有望全市推開試點經驗
  從2014年7月起,上海市二中院及徐匯、閔行、寶山3家基層法院先行開展為期半年的改革試點。
  2014年12月上旬,這3家先行試點法院通報了其做法與成果。在審判權力運行機制改革方面,寶山法院不斷完善主審法官獨立辦案制度,並制定實施了14項配套制度;閔行法院則不斷強化審委會在類案裁判方法上的職責,使其成為智庫。而徐匯法院則使法官從輔助性事務中“解放”出來,由法官助理完成審判輔助工作,並明確了法官助理的14項工作職責。
  據寶山區人民法院副院長唐春雷介紹,寶山法院在完善主審法官辦案責任制方面,配套出台了案件瑕疵、差錯直至違法審判的認定標準及所要承擔的責任追究、院外第三方評價工作意見等制度。
  對此,寶山法院刑事審判庭主審法官王勇坦言壓力更大了。他說:“作為主審法官,審判簽署了案子,就要負責。從一定程度上說這種責任形成一種倒逼機制,倒逼審理案件時更加仔細,法律適用更加準確。”
  記者獲悉,在4家法院試點的基礎上,今年上半年,他們探索的有益經驗有望在上海全市法院系統推開。
  另外,除了通過辦案責任制解決“行政化”傾向問題,上海法院也正在進行建立法官省級統一管理體制、法院經費省級統一管理機制等方面的探索,其主要目的是使法院的運行擺脫地方的束縛和干涉。
  本報上海1月9日電
  (原標題:法官按能力年限資歷晉升等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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